【申报 | 10月28日截止】2022年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申报工作启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2〕248号),为做好2022年度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设区市经信局商本级发改部门组织好此次申报推荐工作,具体推荐条件、组织实施、典型场景参考指引、申报书格式等相关内容详见附件1-5。因推荐名额有限,此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的推荐名额,杭州不超过5个和8个,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分别不超过3个和5个,舟山、衢州、丽水分别不超过2个和5个。宁波根据工信部分配名额独推荐。
2
为提高申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成功率,真正将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价值的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遴选出来,此次申报原则上优先从未来工厂及试点(培育)企业和近两年新建项目的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中择优推荐,要充分考虑行业和场景的覆盖面,避免同类竞争。原则上每家企业只能在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中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
3
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向所在设区市经信部门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各设区市经信局联合本级发改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限额择优推荐。联合推荐行文和《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请于2022年10月28日下班前分别报送省经信厅和省发展改革委。
4
为提高申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成功率,真正将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价值的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遴选出来,此次申报原则上优先从未来工厂及试点(培育)企业和近两年新建项目的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中择优推荐,要充分考虑行业和场景的覆盖面,避免同类竞争。原则上每家企业只能在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中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
5
省经信厅将联合省级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集中评审,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装备一司)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进行推荐。
联系人:
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处 李婧0571-87051724,15869029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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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技术创新处(人工智能处)
责编 | 朱琼瑜
编辑 | 胡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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